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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拉斯丽那霸酒店 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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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ホテルグレイスリー那覇 利用規則

    格拉斯丽那霸酒店 使用规则

  • 格拉斯丽那霸酒店使用规则

    为了维持酒店的公共性和安全性,根据住宿协议第10条的规定,使用本酒店的住客应遵守以下规则。
    如果不遵守本规则,将根据住宿协议第11条的规定,拒绝其继续住宿和使用酒店内的设施。

    规则

    (1) 不得在走廊及客房内使用烟火等进行取暖或做饭。
    (2) 不得在床上等容易引起火灾的地方吸烟。
    (3) 不得大声唱歌或喧哗,以免令他人讨厌或给他人造成麻烦。
    (4) 不得将以下物品带到走廊及客房里。
        A.动物、鸟类等(但残疾人援助犬除外)
        B.散发剧烈恶臭的物品
        C.数量明显过多的物品 
        D.火药或挥发油等容易燃烧或起火的物品
        E.法律不允许持有的枪支、刀剑等
    (5) 不得在酒店内从事赌博以及有伤风化的行为。
    (6) 不得擅自将外来人员领入客房或者使用客房内的各种设备或物品。
    (7) 不得将客房或大厅当作事务所或营业所使用。
    (8) 不得将走廊及客房内的各种设备或物品用于其目的之外的用途。
    (9) 不得将客房内的各种物品带出酒店或者移至酒店内的其他场所。
    (10) 不得在酒店建筑物或各种设备上安装异物或者实施改变现状的加工。
    (11) 不得在窗户上悬挂有损酒店外观的物品。
    (12) 不得在酒店内向其他客人发放广告品。
    (13) 不得在走廊或大厅等处放置靴鞋或其他携带的物品。
    (14) 不得收取来自酒店外部的食物外卖。
    (15) 住宿费用应在到达酒店时支付
    (16) 变更住宿天数时,应事先与前台联系。
    (17) 延长住宿天数时,应结算此前的使用费用,并支付新的住宿费用。
    (18) 只要没有特别指定,寄存的洗涤物或物品最多只能在寄存后保管3个月。
    (19) 本酒店严禁黑社会集团/黑社会成员或相关人员以及其他反社会势力使用。(无论是否预约或正在使用,在判明属于黑社会集团/黑社会成员或相关人员以及其他反社会势力时,将立即拒绝其使用本酒店。)
    (20) 除了已支付的住宿费用,住宿过程中的使用费用超过10,000日元时,本酒店要求支付时,应予以支付。
    格拉斯丽那霸酒店保险箱的使用规定


    1.  (使用目的及使用费用)
    (1) 保险箱只能在借用者作为住客滞留本酒店期间使用。
    (2) 不需要支付保险箱的使用费用。

    2.  (保险箱的开关)
    (1) 请按照使用方法开关保险箱。

    3.  (密码的管理)
    (1) 在使用期间,由借用者自行管理保险箱密码。
    (2) 如果忘记密码,请与前台联系。

    4.  (损害的负担)
    (1) 由于使用者操作错误、故障或自然灾害等任何原因所导致的物品丢失或损害,本酒店概不负责。
    (2) 保险箱储存物的损毁、变质以及其他因借用者自身的原因,导致本酒店或第三方受损时,应赔偿损失。

    5.  (储存物的领取等)
    (1) 使用期间结束时,请立即领取保险箱中的储存物。
    (2) 适用于以下各条款时,即使在使用期间内,本酒店也可能要求借用者取走储存物或将储存物移至其他保险箱中。
    (a) 储存物变质或由于借用者自身原因给本酒店或第三方造成损害时,或者因发生了相应事由而认定有此可能性时。
    (b) 因保险箱维修或挪移以及不属于本酒店自身原因导致保险箱故障或因为其他不得已的情形而无法完全或部分使用保险箱时。

    6.  (储存物的处理)
    (1) 超过使用期间一周却依然没有领取储存物时,本酒店有权打开保险箱,对储存物进行日本遗失物法所规定的处置,或者采取另行保管或以通常认为适当的方法、期间、价格等进行处理,难以处理时有权予以废弃。
    (2) 前项措施所需要的费用,由借用者负担。
    (3) 无法支付前项的费用、钥匙的费用以及借用者应负担的费用时,将以第1项的处理款项充抵。

    7.  (紧急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被要求打开保险箱时,或者因为酒店发生火灾、储存物异变以及发生其他紧急事态时,本酒店有权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由此所发生的损害本酒店不承担责任。